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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常备乡勇

    一个月后,长陵的新县令郑长功走马上任,长陵县前县令杨贺因为虐民引发兵变被杀实属咎由自取,人虽死,罪不能消,朝廷剥夺其官爵,籍没其家眷,至于那杀害县令的暴民,和夜晚趁火打劫的暴民着有司立即逮捕法办,明正典刑。宁州地方接到圣旨后立即发下海捕文书,缉拿乱民,至于能不能抓得住就不知道了。

    郑长功宦海沉浮有日,几起几落,垂暮之年被贬到宁州这苦寒遍地内心是苍凉的,行动是迟缓的,抱定的是混日子的念头,所以当长陵大户宁氏和各方贤达请求改土团为常备乡勇,加强县城防务时,郑长功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巧妙润饰了地方的请愿书,书呈宁州督军府不到半个月就批下来了,责成长陵地方自筹经费组建常备乡勇。

    有地方大户支持,常备乡勇筹建的很顺利,郑长功虚心听取民意,任命民壮首领王雄诞为乡勇左校,苏疤脸为右校,聘请前宁州军都头赵破阵为长陵常备乡勇的马步教头。

    同时征发壮丁修缮破损的城墙,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在他任上不要出什么纰漏。

    世事变迁太快,李默一时还看不明白。

    他不明白那么大的一个县令说被人杀了就被人杀了,朝廷非但不管不问,还要杀人诛心,弄的他身败名裂,还要抄家,还要把他的妻妾子女罚为官奴。李默现在反而要感谢小七,要不是他死皮赖脸的把杨欣、杨怡姐妹要来,此刻她们也因抄家变成了官奴,这是个连平民都活的像狗一样的时代,奴婢的日子可想而知。

    但这件事说到底是杨贺和他那一族的悲剧,更多的人反而成了这场变故的获利者。

    李默就是其中之一,他由原来的盲流刚刚晋级为小贩,转眼却又成了吃皇粮的乡勇。这次民变给了官府一个很大的教训,堂堂县令竟被几个暴民堵家里给杀了,由此可见地方军事力量的薄弱,鉴于地方匪盗日众,要想维护地方的安定,必须要有一支忠诚可靠、有战斗力的武装,那种“忙时在乡务农,闲时聚众训练,警备乡里,防御盗贼”的土团已经不能用了,宁州方面决定改造土团为常备乡勇。

    “常备乡勇”是地方常备武装,介意土团和乡军之间,常备乡勇的士卒叫常备弓手,俗称乡勇。按规定每个乡勇都可以领到一份口粮和四季衣裳,还有免费的营房住。

    有这份待遇,何必还去练摊卖凉面呢,综合种种见闻,李默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这绝不是一个创业发家的时代。

    生意做的好,不如大腿抱的牢,宁州最粗最壮的那条大腿当然就是朝廷啊。

    所以李默听从赵破阵的建议,毫不犹豫地处置了凉面摊子,摇身一变,成了吃皇粮的“公家人”了。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鲜亮美好,但很快李默就发现自己可能是被人套路了。乡勇毕竟不是正式官军,能领到的口粮本来就比官军少三分之一,而且经常还被拖欠,四季衣裳也是奢望,能领到一块布自己做就算不错了,当然兵营是可以免费住的,前提是不能下雨,一下雨就不得了,起初是外面下的大,里面下的小,下着下着就变成屋里面下的比外面还大,地上水流成河不说,还得时刻关注屋顶,因为说不准它就会塌下来。没办法乡勇的粮饷由地方自筹,主要是田赋提留和大户捐赠,长陵是个穷地方,财政不宽裕是常态。

    当然这些苦对李默来说都算不得什么,比之前一年的流浪,这已经算是不错了。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勤学苦练,做一个合格的乡勇。

    很快他就接受了一项新任务,军训。

    不是训练新兵,而是被人家当新兵训练。

    赵破阵这个马步教头不是白当的,尸位素餐的事人家不干,人家是要把麾下的乡勇当成禁军骁果来练,强度极大的训练吓跑了一批又一批人,混进队伍的马帮兄弟最先当了逃兵,不是吃不得苦,而是觉得赵破阵小题大做,不值当,所以就找个借口跑了。接着跑的是一些临时招募的意志薄弱的街头混混们,他们是真的吃不了苦,本来以为扛枪当兵能混个饭饱,结果饭没吃饱,还要天天被人折腾的半死,这日子没法过了,趁着还有口气赶紧溜吧。

    土团开训十天后,就只剩下李默、小七、二胖等十几个人了。

    “右手挥刀,手盾格挡,屈膝,拧腰,劈,绷腿,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