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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金县 第三十一章 金湾重案〈二〉

    知县大老爷办案,不敢让张会办回避,毕竟在金湾,所谓人家的地盘上。

    “会办大人!”知县先打招呼,这是礼敬上官:“本知县,天没亮就接到南门通报,汪村起火,又接一人在城外报案,说有兵匪屠村,这不就挨家挨户叫起衙差,提前开启城门,匆匆赶来。人命关天,不敢轻忽!”

    “谁人报案?”

    “那个谁,汪无赖,向会办大人说说,怎么回事?”

    “哎!大……人,小的昨晚幸亏没住村里,全毁了,一个活人也无,哎呀我的天啦!”

    “别嚎!看见什么了?”

    “小的看见,几十号人,围着村子,杀人放火!哎呀呀!捡条命耶。”

    “你没住村里?”

    “昨晚睡瓜棚!”

    “汤老爷,村里还有一位幸存。”

    “是谁?”汤知县有点紧张。

    “小寡妇荡儿!”

    “先看好,带回去询问。”

    “哎!”

    “报老爷,勘查完毕,死者包括村头教堂共有三十具尸体,村里有打斗过的痕迹,炭灰中还有一支烧毁的火枪。”

    张会办上前看了一眼枪上的批号,悄悄记下吩咐立即去查,这是一支前膛枪,正是他们生产的批号,心底暗道,这是在玩栽赃手法?

    “三十多条人命案,绝非儿戏,须先禀报知府大人,明日晨时升堂,审理此案,还请会办大人一同会审!”

    “晨时一定到!”

    张会办刚回到衙门,立即让詹二连亲自电报山镇,询问比特是否在,若在,悄悄返回,别声张,立刻又书写一封信。

    “派人快马去杭州布政使衙门,送去这封信,务必面交白大人。”

    静下来后,找来大虎听汇总情报,布置眼线。

    “有消息?”

    “大人,有一件怪事?”

    “嗯?”

    “县衙认定教堂的尸体就是比特,说案发时有人亲见比特在院里。”

    “哦?”

    “第二件事,汪无赖臭名昭著,小寡妇不可能跟他滚瓜棚,据说小寡妇另有情人。”

    “汪无赖有问题?”

    “内贼!”

    “小寡妇有情人?知道是谁?”

    “能查到!那只小狗就是证据。”

    “注意跟踪。”

    汤知县看似精明、好胜,骨子里胆小怕事,与其它读书人一个德性,舌头不饶人,自嘲为‘君子动口不动手’,真刀真枪立马就怂,也有故‘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可以理解,十年寒窗苦读赢来功名,又十年官场沉浮挣来身家,那能似草寇一样舍得一身剐?

    这次被黄知府的家叔,瘸腿黄大管家一挑,着实下过狠心,做局坑杀这个不知深浅的张会办,官场上就这样,同类人吵吵闹闹有个度,讲个潜规则,不吵不闹是冤家。而面对官场异类,往往是同仇敌忾,做局、坑杀是常事,你死我活,否则怎么叫官场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