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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核平的一晚

    凯利的字典里不仅没有悲观,更可能是什么东西都没有,刚才在厨房里说的那番话卡勒姆只当是他从什么地方听过来后记在了心里,如果说痴痴傻傻,嗜睡是天才的特徽,那么凯利·奥迪托雷可能真是一个十足的天才,因为他的特长便是发呆还有觅食完毕后上床睡觉,简直像是一头生活在原始世界的野兽,事实上他一年之内的绝大部分时间还真是在野外生活。

    就这一会儿,需要认识的人就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了呢,卡勒姆头痛着,突然给自己扔这么多陌生人过来,就算是中文名老子也记不住啊喂!

    仿生人妹子……额,等下,她有性别吗?不管了反正是个绝美的洋妞形象的伊莉娜似乎对除了这副身体真正的主人以外的家伙都很不在乎,此时正静静的侍立在自己身边,同时对占据了双人床绝大部分空间呼呼大睡的凯利冷眼相向,从凯利扑到床上开始便相当愤怒的说着,这胡同她已经买下来了,要他立刻马上离开属于主人的房间。

    但凯利没理她,自顾自的睡着了,理所当然的睡着了。

    卡勒姆无事可做,也不可能像凯利一样在床上睡成一个大字,他觉得其实伊莉娜对凯利的态度还算不错的,起码没把他连人带床单卷起来丢出去,对其他人是冷嘲的话,对凯利好歹还要加上热讽,尽管一般人不要这严寒中一丝伤人的温暖就是了。

    凯利要是脑子好使一点,也许伊莉娜对他的态度会更好更友善吧,毕竟是他凭着一股傻气把她硬从乌托城带回圣塞雷斯的。

    哦,对了,还有那些东西……

    卡勒姆望向臃肿电脑前的棕色大箱子,箱子里的物品大部分是书本,是书本不是书籍,一本书里往往夹杂着数以十记的书签,活像插在白色木签中五颜六色的棉花糖。

    很明显,这副身体的主人卡勒姆生前不仅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有做笔记的习惯。

    足以将一座大书架整个填满的书之外,是衣物。

    红白太阳帽,红色太阳镜,蓝白色相间的开衫衬衣,黛青色秋野狩猎裤,白色长筒袜,棕色长靴;还有两套相同款式,分灰粉两色的中折格子礼服。

    嗯嗯,卡勒姆的穿衣风格是欧美风格明朗系的,就连那件灰色的中折格子礼服,光泽也要比正常灰色偏亮一点,与其说是灰色,更不如说是水银色。

    黄拯乾自己的穿衣风格比较随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类型,也不会特意去看潮流前线,如叶般随风飘荡,随心所欲,倒不是宅男那一套白衬衫大裤衩加凉鞋,与周围的大多数人保持若即若离的感觉,尽量不被划分到某一派中,可谓是中庸之道的践行者。

    黄拯乾最终决定,要看看卡勒姆以前写的日记,随着日常生活与工作一天比一天忙碌,还有耐心写日记的家伙大多不是啥正经人士,可在这具肉身上生活了这么久,黄拯乾深刻的认识到,卡勒姆压根就不是啥正经人。

    ……………………………………………………

    伴随着鼾声,在稍微有些吵闹的夜里,为不吵到睡觉的人,只开到一半,光亮仅仅照亮桌前的灯下,一个纤细的身影正在翻动着年龄不小泛黄的书本,一页一页的默读。

    伊莉娜就在那道身影背后,眼底柔情似水,真挚的情感波动令人难以记起她真正的身份。

    卡勒姆是个温柔的人,她知道的,在她印象中,卡勒姆总是对一切已拥有的东西表示感恩,感激,有时会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失落,不开心,但也很快能自己调整过来,带着他如同天使般的笑容,再度返回自己热爱的事物之中。

    忽然伊莉娜秀眉一蹙,冷淡的,如人类一般的眸子深处,仿佛被点燃了似的,兀然闪起猩红色的光芒,犹如两点烈火,熊熊燃烧。

    她隐忍着什么,像被动物闯入领地的霸主一样注视着窗外昏黄而空无一物的夜空,沉默着,缓缓离开了卡勒姆的房间。

    卡勒姆没有察觉。

    唯一让他惊喜的是,楼上传来的提琴声,莫蒂演奏的小提琴并不如丹尼尔口中所传的那般扰民,反而还非常好听。

    那是一曲《漂泊者之歌》,小提琴独奏的不朽名篇,回肠荡气的伤感色彩与艰涩深奥的小提琴技巧所交织出来的绚烂效果,揉杂了对飘渺未来的担忧和对现实的隐晦,任何人听后都会心荡神驰不已。

    也是,他至少练了七年了,怎么可能七年都那么差劲?

    屋内鼾声依旧,楼上提琴声回响不绝,还有硬币叮叮当当的声音,隔壁的流水声紧随其后,卡勒姆再翻开一页。

    第一页,歪歪扭扭几个痕迹都不太清晰的文字,更多的是潦草的图画,写这篇日记的人在第一页写下,今天他在楼上丹尼尔大叔那里学会了识字。

    卡勒姆还生活在赛文街七十七号胡同时还不怎么写日记,只是偶尔在这小本子上发发小孩子的牢骚。

    发牢骚之外的内容大致是和凯利玩,然后被莫蒂或者丹尼尔骂,再被莎娜解救,然后积极认错,下次继续这么玩,死性不改。

    后来,凯利这小混蛋不知道在哪里听说对喜欢的人就要娶她做老婆,凯利从小就傻,不知道也分不清爱情和友情的区别,当天晚上还硬要和卡勒姆办洞房,莎娜一通解释也没起作用,以后凯利是老公,卡勒姆是老婆。

    这页上有泪痕,不止一滴。

    再到后来,卡勒姆和凯利一起跑出了城外,在城外见识到了许多圣塞雷斯见不到的东西,不同的是,卡勒姆立刻喜欢上了圣塞雷斯外所有的机械,而凯利偏偏喜欢上了一朵花,还把他摘了回来。

    卡勒姆笑他傻。

    之后,卡勒姆希望凯利想办法把丹尼尔大叔引出去,他好去偷丹尼尔的那些机械零件,凯利直接把隔壁八十四号胡同的一个孩子王给揍了,丹尼尔大叔是带着医药包飞奔出去的。

    再然后,卡勒姆偷的零件实在太多了,丹尼尔大叔发现之后把他臭骂了一顿,骂完一脸得意的道,卡勒姆要是愿意拜他为师,他也不是不可以让卡勒姆碰自己的宝贝废品。

    后来过了两个月,卡勒姆就用那些废品零件给丹尼尔大叔造了一台电脑,当然,屏幕是丹尼尔自己买的。

    此页有一点也不像是孩子写的优美的文字,不断批判着丹尼尔大叔抢了这台电脑所有权的卑劣行径以及对那二手劣质显示器愤怒的谴责。

    嗯,看来卡勒姆本人经常再在日记上做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