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6章
从那个废旧的公园到这里,已经三个小时了,马驼一直没有离开,因为床上的久哥还没有醒。
房间里只剩下五个人,林尽欢久哥,七姐,开车的男人叫林森,还有马驼自己。
“她什么时候会醒?”马驼问七姐,因为他看得出这个女人很懂医术。
“小久身上的药劲很大,醒来需要时间。按照这个剂量,再过5个小时,她才能醒。你过来处理一下伤口!”后面的话,七姐是对着林尽欢说的。
之后,马驮看见七姐穿着专业的手术服出去了,然后走进了对面的房间里。
林尽欢看了一眼床上的人后,就跟着七姐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下林森和马驼,马驼见状低声问了声:“这是哪里?”
林森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院子饭馆儿啊!”
“什么!”
马驮只记得,慌乱中车疾驰过他完全没有见过的山山水水,然后搭了一个电梯之后,他就出现在这个重重叠叠的山林别墅里了。
马驼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平常吃饭的那个老饭馆后面,那片偌大的山庄都属于这个饭馆!
天呐!
他恍然明白过来,这就是久哥说的——家!
他尴尬的站起来去厕所。
大约半个小时后,迷路的马驼终于找回了久哥刚刚在的房间。
他看见林尽欢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已经将带血的衣服换了下去。
林尽欢身上穿了一件更大的衣服,遮住了刚刚肩膀上的枪伤。
马驼从门口看见林尽欢轻轻拨开床上人耳边的碎发,握上了久哥的手,然后听见他说:“小久,都回家了,不睁开眼睛看一看哥哥吗?”
小心的呢喃中,几乎是带着万千的祈求!
不知为什么,看见这样的林尽欢,马驼突然觉得特别难过,他忽然就不忍心进去了!
房间内,林尽欢整理了小久耳边的碎发,露出了她右耳垂上格外分明的红色胎记。
曾经的回忆如染料般不着痕迹地浸染而来。
小的时候,因为这个红色胎记,他经常嘲笑她长了个兔子耳朵。
长大了再看,珠圆玉润的白皙耳垂之处,忽然平添了一颗朱砂痣,就像是戴上去的玛瑙耳钉。
人长大了,没想到这朱砂痣竟然也长大了。此刻看来,可爱中,竟是平添了一丝女人的魅惑,让人总有咬一口的冲动。
林尽欢他自己一直很喜欢小久的这个朱砂痣。
但是小姑娘自己却并不喜欢,所以那时,她央求着自己给她扎耳洞,为的就是以后能戴上饰物遮住这个颗痣。
耳洞他扎了,但这么多年来,林尽欢却从没见过,调查回来的哪张照片中小久是戴着耳钉的。
完全没有!
因为她忙着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年少的愿望终究是变成了奢望。这么多年,他的小久在外面终是受苦了。
林尽欢有些心疼地捏了捏小久耳垂上的朱砂痣,然后拿起桌上的酒精纸,在小久的耳垂上反复擦拭,直到整个耳垂开始泛着红才停手。
他反复擦拭了自己的手后,用镊子捏起来一个通体透明且细得有些看不清楚的东西,放在小久耳垂的部分。
按住轻轻柔了几下,那个东西无声无息地融进了萧久的耳孔之中。
带完两个耳针后,手中的耳垂一个瑟缩,林尽欢一看,小久睁开了眼睛。
他有些不自然地将手从小久的耳垂部分拿开,但是没有移开眼睛,瞳孔的笑意已经直达眼底,嘴角早就是一片如水般的温柔。
萧久就这么看着坐在她床边淡笑的林尽欢,不像是在看守所看到那样,他刮了胡子,露了下巴,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
两个人就这么看了一会,终究是林尽欢先开了口:“欢迎回家!”
就这一句话,萧久眼角的泪不受控制地流出来了,她张了张嘴,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藏在心底这么多年的千言万语,忽然间就跟着眼角断了线的泪珠子全部滑落。无言又胜万言!
她又张了张嘴,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是一直流泪……
林尽欢温柔地替她抹泪,但汹涌的泪水还是模糊了她的整个视线,她几乎都看不清哥哥的脸。
后来竟然控制不住地呜咽出声,林尽欢见状眼眶微红。
他毫不犹豫地倾身将她的上半身从床上抱起来,揉在怀里,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小久,都过去了!过去了!”
萧久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她有些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么多年,她终于回到了家!
刚刚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就发现,这是她小时候睡觉的房间,一样的床、一样的桌子,一样的窗帘,连从前她爱玩的扮家家炒菜的儿童玩具都在——哥哥真的一直在等她回来。
良久,萧久终于平复下来后,林尽欢才放开了她,让她重新躺回床上。
“哪里不舒服吗?小久”他将手放在萧久的手腕上,做着把脉的动作。
房间里只剩下五个人,林尽欢久哥,七姐,开车的男人叫林森,还有马驼自己。
“她什么时候会醒?”马驼问七姐,因为他看得出这个女人很懂医术。
“小久身上的药劲很大,醒来需要时间。按照这个剂量,再过5个小时,她才能醒。你过来处理一下伤口!”后面的话,七姐是对着林尽欢说的。
之后,马驮看见七姐穿着专业的手术服出去了,然后走进了对面的房间里。
林尽欢看了一眼床上的人后,就跟着七姐出去了。
房间里只剩下林森和马驼,马驼见状低声问了声:“这是哪里?”
林森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院子饭馆儿啊!”
“什么!”
马驮只记得,慌乱中车疾驰过他完全没有见过的山山水水,然后搭了一个电梯之后,他就出现在这个重重叠叠的山林别墅里了。
马驼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平常吃饭的那个老饭馆后面,那片偌大的山庄都属于这个饭馆!
天呐!
他恍然明白过来,这就是久哥说的——家!
他尴尬的站起来去厕所。
大约半个小时后,迷路的马驼终于找回了久哥刚刚在的房间。
他看见林尽欢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已经将带血的衣服换了下去。
林尽欢身上穿了一件更大的衣服,遮住了刚刚肩膀上的枪伤。
马驼从门口看见林尽欢轻轻拨开床上人耳边的碎发,握上了久哥的手,然后听见他说:“小久,都回家了,不睁开眼睛看一看哥哥吗?”
小心的呢喃中,几乎是带着万千的祈求!
不知为什么,看见这样的林尽欢,马驼突然觉得特别难过,他忽然就不忍心进去了!
房间内,林尽欢整理了小久耳边的碎发,露出了她右耳垂上格外分明的红色胎记。
曾经的回忆如染料般不着痕迹地浸染而来。
小的时候,因为这个红色胎记,他经常嘲笑她长了个兔子耳朵。
长大了再看,珠圆玉润的白皙耳垂之处,忽然平添了一颗朱砂痣,就像是戴上去的玛瑙耳钉。
人长大了,没想到这朱砂痣竟然也长大了。此刻看来,可爱中,竟是平添了一丝女人的魅惑,让人总有咬一口的冲动。
林尽欢他自己一直很喜欢小久的这个朱砂痣。
但是小姑娘自己却并不喜欢,所以那时,她央求着自己给她扎耳洞,为的就是以后能戴上饰物遮住这个颗痣。
耳洞他扎了,但这么多年来,林尽欢却从没见过,调查回来的哪张照片中小久是戴着耳钉的。
完全没有!
因为她忙着成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年少的愿望终究是变成了奢望。这么多年,他的小久在外面终是受苦了。
林尽欢有些心疼地捏了捏小久耳垂上的朱砂痣,然后拿起桌上的酒精纸,在小久的耳垂上反复擦拭,直到整个耳垂开始泛着红才停手。
他反复擦拭了自己的手后,用镊子捏起来一个通体透明且细得有些看不清楚的东西,放在小久耳垂的部分。
按住轻轻柔了几下,那个东西无声无息地融进了萧久的耳孔之中。
带完两个耳针后,手中的耳垂一个瑟缩,林尽欢一看,小久睁开了眼睛。
他有些不自然地将手从小久的耳垂部分拿开,但是没有移开眼睛,瞳孔的笑意已经直达眼底,嘴角早就是一片如水般的温柔。
萧久就这么看着坐在她床边淡笑的林尽欢,不像是在看守所看到那样,他刮了胡子,露了下巴,整个人显得精神多了。
两个人就这么看了一会,终究是林尽欢先开了口:“欢迎回家!”
就这一句话,萧久眼角的泪不受控制地流出来了,她张了张嘴,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藏在心底这么多年的千言万语,忽然间就跟着眼角断了线的泪珠子全部滑落。无言又胜万言!
她又张了张嘴,还是说不出话来,只是一直流泪……
林尽欢温柔地替她抹泪,但汹涌的泪水还是模糊了她的整个视线,她几乎都看不清哥哥的脸。
后来竟然控制不住地呜咽出声,林尽欢见状眼眶微红。
他毫不犹豫地倾身将她的上半身从床上抱起来,揉在怀里,一下一下地拍打着她“小久,都过去了!过去了!”
萧久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她有些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这么多年,她终于回到了家!
刚刚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就发现,这是她小时候睡觉的房间,一样的床、一样的桌子,一样的窗帘,连从前她爱玩的扮家家炒菜的儿童玩具都在——哥哥真的一直在等她回来。
良久,萧久终于平复下来后,林尽欢才放开了她,让她重新躺回床上。
“哪里不舒服吗?小久”他将手放在萧久的手腕上,做着把脉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