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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的儿孙

    张洪起是俺堂叔伯舅公,家在巨野县龙堌集。

    一九五八年,龙堌集都吃大锅饭,家家都去大食堂打饭,舅公家是地主,没他家的份。

    他看人家都能吃上饭,自己全家老小饿着,不服气,去食堂抢饭,让人家当场抓住,用绳子绑上,送到巨野监狱。

    审他的好像是个当官的,说话挺和气,让他交代问题。

    他说:“俺爹是地主,让你们枪毙了。俺没享着地主的福,也落个地主成分。现在吃大锅饭,他们说俺家是地主,不给俺家饭吃,俺家老小六口人,饿好几个月了。俺家二妮儿眼看要饿死,送给人家,逃命了。俺就一个儿子,才十三,饿得跑出去半个月了,一点儿信都没有。俺想咋死都是死,不抢也得饿死,要是抢到吃的给俺娘,娘还能活几年。”

    听他说完,当官的叫他走,赶快回家。

    舅公说:“俺不走,监狱有饭吃,在这儿住着多好呀。你叫俺干啥都行,叫俺在这儿长远住下吧。”

    当官的问:“在这儿住着,你就不想家里人?”

    “想。这些天俺不在家,俺娘她们都得饿死了。”

    当官的说:“叫你走,你就快走,别叫你家的人真饿死了。”

    离开监狱的时候,人家特意给写了封信,舅公把这封信交给生产队,他们全家也能到大食堂吃饭了。

    大食堂没吃多长时间就黄了,家家挨饿。舅公不管媳妇和闺女,跟老娘过去了,整到吃的,只给老娘吃。媳妇小脚,闺女六岁,媳妇想着送人的二妮儿,挂着跑出去的儿子,天天抹眼泪。

    一九五九年,上面给购粮证了。那时候十六两是一市斤,一个人一天给十四两粮,还给分点儿从东北拉过来的白菜叶子、甜菜叶子。舅公家是地主,购粮证没有他家的。

    表妹孝英天天到放粮的地方去,看人家不注意,就抓两小把装兜里。这样抢一天,也能抢半斤多粮食。

    孝英娘天天挖些野菜,把这点儿粮食放石头囤窑子里砸砸,掺上野菜煮煮,娘儿俩肚子里总算有点儿粮食了。

    舅公家离集近,西瓜下来的时候,孝英抢回来粮食,再到集上捡西瓜皮。孝英娘把西瓜皮洗干净,红瓤多的就啃啃,把外边的绿皮削掉,剩下的剁碎,再把抢回来的那点儿粮放锅里,一起煮着吃。

    西瓜多的时候,孝英拿着铁丝到集上捡西瓜皮,一扎就是一块,一块一块都串铁丝上。西瓜皮捡得多了,婶子大娘也跟着吃孝英捡的西瓜皮。

    孝英的哥哥叫孝玲,虚岁十三跑出去要饭,扒火车到了山西,要着饭就吃,要不着饭就饿着。

    在山西要了一年饭,听人说东北好要饭,他又扒火车去了东北。半道让人家撵下火车,他又爬到另一趟火车。这个火车上装的是甜菜,他藏到甜菜堆里,饿了就啃甜菜疙瘩吃,冷了把身子往甜菜堆里扎,把自己埋深点儿。

    这趟火车去的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到了佳木斯,他很快找到活儿,在佳木斯砖厂当小工,有了落脚的地方。

    娘以为他不是饿死就是冻死了,天天哭,不哭的时候,眼睛见风也流泪。哭了一年多,接到孝玲从佳木斯打来的信,这才放心了。

    后来,砖厂要下放一批人,人家嫌孝玲岁数小,也干不了啥活儿,给了他一点儿钱,把他下放到佳木斯农村。

    孝玲在农村落脚后,认识了一个姓孙的老乡。老乡要回老家,孝玲托他给家里捎三十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