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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一波惊涛骇浪

    决战当日,老刘醒的格外的早,他尝试了好几次自己穿上那套惊世骇俗的盔甲,结果很徒劳,喊来一个女奴隶,帮他穿上了盔甲,面对尴尬的晨勃,老刘自然也借助这个辅助营地的日耳曼大波妹一并解决了。

    早餐是面包和橄榄,说实话,这面包真的能砸死狗,但是一瓶橄榄油,却拯救了整个口感,让面包有一种油炸过得感觉,而这种浓郁的味道,透过喉咙,奔上鼻腔,直奔大脑,让人仿佛置身意大利阳光绚烂的午后,行走在田园间,配上点葡萄酒,完美的早晨。

    饭吃了不到一半,就听帐外轰轰隆隆金戈铁马撞击声不觉,这种战前的气氛,老刘从未感受过,自己最大的两次挑战,也许就是高考和面试了。

    高考那天早晨,晨勃解决的没有这么顺畅,五姑娘是主力,一本h同人帮了大忙。

    面试那天早晨好一点,女友的怀里躺上五分钟,少了很多这种上古时代日耳曼姑娘身上浓重的马尿一样的体味。老刘想起了老婆,自己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死了,她是不是会立刻报警,葬礼在哪办,肉体已经被火化了吗,葬礼上媳妇儿穿的啥。。。一身黑搞一次貌似也是很棒啊。

    这两次挑战前,老刘的双手都在不停的抖动,决定人生和命运的事儿嘛,谁说不紧张都是假的。

    可这次不同,这决定的是几万人的生死,而且没有补考,没有重选单位再面试,是一次性的,凯撒的每一次决定,都决定了这数万人,甚至整个罗马帝国的命运。但安东尼的角色,同样是那么的重要,救火队长在首战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自己只有一个军团,虽然是传奇的十三兵团,任何一个士兵都可以以一当百,但是毕竟十几公里的战线,任何一部史料中都没有记载,到底几点哪里会出危险。

    帐篷里办公桌上,摆了一个小型的罗马战神雕像,记得战神是马尔斯还是啥的,老刘也记不清了。他跪在雕像前。

    战神大人,老刘心中默念,入乡随俗,应该拜您,不知程序对不对,回去我再好好学一遍,望您能保佑,这一战能胜利归来,回到罗马,我必献祭一头牛。不,两头。

    和神讨价还价,闹了两句,似乎真的像是得到了庇佑一般,老刘占了起来,觉得一股气流流遍全身,管他是肾上腺素,还是真神保佑。

    借着这股子劲儿,老刘走出营帐,外边是自己的亲卫队,几十个衣着装备整整齐齐的骑兵,一看就不是杂兵那些衣裳,还有缝缝补补,这些骑兵基本换个帽子就是将军装了。

    他们在马上等着老刘,真的自古人靠衣装,你说人从有了兽皮以后,不分三六九等就是扯淡了,为什么这么说,你裹个狮子皮和裹个烂狗皮绝对出门别人看你的眼神不同,就和现在开辆兰博基尼和开辆五菱之光一样,穿阿玛尼的人和穿希努尔的人永远不是一个世界的。

    而仅从感官上,这些骑兵哥们的红斗篷就更红一些,头盔上坑坑洼洼的地方也少,打磨的也光滑写。士官和当兵的还是有点区别。即是这不能让他们在战场上多挨一刀,但是看起来,就让人更安心。

    这些人眼中充满了坚毅像是看到自己至亲至信的人,老刘寻思,就是带这帮兄弟去地狱和哈迪斯谈判,他们也愿意跟着我去的。

    一个士兵在老刘面前的坐骑下趴在地上,在那个没有马镫的年代,上个马还真是不容易,对哦,马镫,国家宝藏上说这是超伟大的发明,列装后,骑兵部队简直不是一个档次,今儿是来不及了,等下一战。哼哼,高卢小伙子们,我不虐死你们。

    踩着士兵的背,老刘翻身上马,右手向前一挥,领着亲卫队向外城墙骑去。

    城墙边,十三军团,正和其他军团一起列队,远远望去,一片红色的海洋,要说人罗马真的会选颜色,红色,在战场上穿着这个,流点血都看不清,而且场面上给对手多大的震慑力啊。

    凯撒来到军前,做战前动员。

    “勇士们,看,看那遥远田野上的地平线,你们看到了什么,高卢人吗,军队吗,骑兵还是步兵,我看到的不是这些,我看到的是未来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共和国和平的北境,我看到的是无尽的战利品,我看到的是巨额的财富和肥沃的土地,我看到的是屁股又大又圆的女奴隶和肩膀宽阔忠诚的男奴隶。是的,我看到的是财富,荣耀,和未来。”

    “和伟大的罗马相比,高卢不算什么,和伟大的罗马士兵相比,高卢军队,不过一群村头协斗的散兵游勇,数量永远不是战斗取胜的关键,今天,在这里,让我们碾碎他们,英雄般回到罗马,享受这笔财富,享受这些荣耀。”

    “凯撒!凯撒!”

    人群沸腾,无数盾牌敲击声汇成一股,直奔天庭,远处地平线上的尘土似乎都为止一停。

    动员后,各队奔赴岗位,老刘带着十三军团与凯撒一起驻守在城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