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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說家之穿

    “唉,没有评论啊。”

    一名女子,也就是我,正在沙发上叹气。

    我是一位平平无奇的扑街小说家,特别擅长写画风看著像原创的同人文。

    兴趣是跟写手朋友一起探讨写文心得跟游戏动漫。

    我不求成为大神。但是……

    也不能一点反响都没有吧?

    这本是本穿越小说,跟以往一样也是同人作品。唯一不同的是它是一本牧场物语的同人。内容可能不够特别,时至今日收藏量不足十十,但是是我很喜欢的题材,硬著头皮肝了下来的结果就是它超出了40万字。

    参考了星露谷跟矿石镇还有炼金术系列,是一篇拿著剧本做游戏都没问题的文。

    虽然游戏水准不能完全保证,但是小游戏还有可能的。

    可惜不会有第二部。

    因为我盘算著要写宝可梦同人。

    主角是个16岁的都市少女,正值花样年华的她为了找寻传说中的神兽而踏上了旅程。

    而且还是祖父的遗书上的要求这种设定。

    然后大纲都写好了,主线就是潜入火箭队升级再升级,走伪反派路线。

    看了一下我在终点跟绿江的评论数,我决定这次不在终点首发。

    虽然我有很多写手同好都在终点发文,但是他们的作品数据告诉我,要写比较水的走感情的文得去绿江。

    我本来也是绿江的作者。但是有一次我看小说的时候为了看vip章节而充了钱,就干脆也注册了笔名。

    一样叫米露艾可。取自西米露,它是我最喜欢的甜品。

    成名作是火影蔷薇姫。连载于2010年至2014年。

    虽然文笔还不够纯熟但是巧合地受到读者厚爱,也就在重修版的基础上出了实体书。

    然后作为初中写文高中出道的作家坚持到现在,却因为写的风格太超出常人可理解,成了个不再出名的扑街。

    唉。

    不就是写多了个中英混合的人名吗。

    这时一通电话打来。我看了下备忘,是负责我的编辑。

    “喂?”

    “是我。叶愿愿你下篇文有著落吗?”

    “有想法了但是没下笔。”

    “不要再写电玩了,除了网游基本上没人看。”

    “所以我写宝可梦可以吗?”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再拿不出应有成绩我就要解约了。”

    解约。

    意味著我要跟职业写手讲拜拜,重回社畜人生。

    “我这次没问题的。”

    “是才好,挂了。之前的收入下星期到你户口。”

    “嗯,再见。”

    ……。

    要是这本也不卖座的话我就不能再自称作家了。

    这实在是一个危机。

    我很少跟人说,但是其实作家是我的童年梦想,就跟想做魔法少女一样。

    在刚懂事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双子星公主,之后就看起了贴吧同人。其后一发不可收拾的写起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