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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回 这都怪我

      你说一个神仙最无聊的时候能无聊到什么地步?

  将离这半盏茶的功夫一直在思考两个问题。除了上面这个,还有就是,当今三界之中最无聊的神仙究竟是她还是她小师叔?

  对着子玉那一双漂亮眼睛,她想了半天,想不明白。只觉得现而今的神仙们,实在是纯情的有些过了头。

  尤以子玉质问她的那句话为代表。

  子玉说:“敢问天齐君这十数万年来,究竟都祸害了多少人?”

  她不知道。

  没数过。也数不过来。

  这是真的,这十数万年来,她将离究竟在这渺渺云海万里星河中撩拨了多少颗相当不堪撩拨的芳心,她真的不知道。

  但如今想来必定是负过不少,只是这么些年也没有一个打上门要来砍了她的,所以不怪她反应慢了些。

  扶风殿内沉香如云,子玉正在诉说她的累累罪行,而她在欣赏子玉的漂亮脸蛋,他的怨愤之情溢于言表,她的痴迷神态掩抑不住,他愤怒到手指头已经快要在她脑门上戳出个窟窿,她却望着他莹白修长的手指心头老鹿茫然乱撞。

  子玉是个冰肌玉骨的仙人。

  仙人们的形象大都是清俊飘逸的,他们长发如水,锦袖若烟,行走在碎雪浮云之中,或负满背金阳流光,或披大片清高月华。长风呼啸着翻卷起盈盈的水袖,露出一双润白的手臂,指尖纤纤细细,轻轻巧巧拨开浸在天河水中的星子,那三两颦笑中摇曳出的天人姿态,确然美极。

  但子玉比他们还要更漂亮一些。

  将离在他这一面字字血声声泪的凄怆表情下,尤其能够感受到这份美人楚楚的诱惑。

  至于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神仙追上门来砍她。子玉总结的不错。

  一来碍于她尊号上与天帝平齐,享一个上圣的帝君之位,虽说并非仙族帝君,而是掌管人界阴曹地府的天齐仁圣大帝,但这三界之中,如今不管是岁数上还是地位上,能免于尊将离一声“天齐君”的老东西,已经不剩几只好活了。

  当然,说这个话不是说她服老,只能说比她老的都没她活泼高调,而比她活泼高调的都恰好没她老罢了。跟某些老化石比起来,她觉得自己至多算个中年神仙。

  二来是她地盘上与他们隔的太远,中间除却隔着一个人间三千界,还有仙魔人三界实际上共同的老大定的规矩杵在那里。

  老大说了,神仙们要下凡,那你最好是来给我转世修行的。不是来转世修行体会人间疾苦的,那你最好把那身修为给我憋住了。

  老大英明。

  他英明就英明在不仅是口头上说说,天上造了个轮回阁,地上修了个锁灵阵。天规第一条:仙界神明自七千岁成年起,每隔万年奉旨转世人间修行一回。

  天规第二条:神仙下凡,不论缘由,皆受锁灵阵限制,若至修真界,则修为封至大乘境,若至普通凡界,则修为全数封禁。

  但她是不受这两条天规束缚的。因为老大除了是老大,他还是将离的小师叔。

  小师叔尊号简单,唯人皇二字,在那个还没有天庭和地府的年代,和一帮臭汗凡人一道从俗世里走上来,修为自是通天彻地,性情却是难以恭维。

  在那场倾覆魔界的大战后,重修天地法则又花了足有万年的时间,等到这破烂不堪的三界终于叫他打全了补丁,他也退隐了。

  阴间这块地方没什么好说,谁都没法也不会来跟将离抢,天帝的位置却叫他拱手送了龙族一家。

  自此以后的历史,退隐的人皇,明面的天帝,神秘的冥王,他们三位成了当今三界众生头顶上比例失衡头重脚轻极不稳当的三座大山。

  小师叔自然是那个分量超重的头部,天帝元崖勉强可以做个纤细的身子,而她将离不才,正担了那一双弱柳扶风的三寸小脚。

  虽说定下那两条铁规的头部,这几万年他是越来越不爱搭理这个足部了,但终究她还是特权阶级中的特权阶级。

  扯远扯远,话说回来。子玉总结出的第三点原因,便是这十几万年,除了譬如天帝大婚、天帝二婚、天帝三婚、天帝四婚这类不得不来的重要场合,她是越来越少在这帮少年神仙面前露面了。

  那些被她负过又没有来砍她的神仙,想来是掂量了半天没有这个胆量,胆量不欠缺的又缺些耐心蹲守,而万里挑一冲动上了头的即便跋山涉水的追杀过来,被锁灵阵禁着修为又砍不过她。于是放弃。

  有缘再见便断肠似的喊一声天齐君,无缘再见便打落了牙齿活血吞,早日看开早成神罢。

  但子玉是个真爷们儿。他是百万里挑一,既有胆量,又有耐心,非常冲动还不怕死。

  美人含嗔,仙人起怒,若雨霁流虹,犹玉山将倾。将离为他的美丽丢掉了所有脸皮。

  “怪我,这都怪我。我有三错,一错错在……”

  呸!她将离活了这一辈子什么时候在情事上认过错?更何况时至今日,这小爷们儿沦落到这个地步,最主要的原因还真不是她。

  将离随手捡起方才被她丢掉的脸皮,心中暗笑,别看他大袖飘飘,骂个人也似乘风揽月般俊逸,但与他这样岁数的小东西相比,似她这般长寿到快要活成个神精的地步,子玉肚子里那点小九九,她大约还是知道的。

  只是究其缘首,这事情还要追溯到两万年前,她和小师叔相约去给她那从黑暗纪元结束一直死到现在的混账师父上坟那日说起。

  那日三界是否和谐安定,天气是否晴朗明媚,小师叔穿了件什么袍子,她又梳了个什么发髻,他们最终扫了多久的墓,她又在他坟前絮叨了什么,将离统统忘了。

  她只记得在争论这死鬼究竟死了多久的问题上,小师叔输给她一坛酒。以及清闲到快要走火入魔的小师叔,他终于突破自我,干了一件相当无聊且丝毫没有实际意义的事情。

  昆吾山在上古时期曾是他们反攻魔界的联军大本营所在,灵秀到就算是你往这山上埋块豆腐,千年之后它也能化成个无坚不摧豆腐仙的程度。更别说这山上万万年来土生土产的各类仙精玉髓。

  说句难听的,世家里混不下去的小仙们,来昆吾山蹲着捡个垃圾也能捡成一方豪富。

  就这么个富庶的地方,小师叔将它封给灵虚,将离是很不爽的。灵虚元君其人,迂腐刻板至高无极,风月情趣欠缺到底,就连长相上,也是他们最先成神那一批里头的下乘货色。

  挑来拣去,将离想,灵虚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他是小师叔的忠实走狗罢。

  所以小师叔在他地盘上刨个坑,圈块地,埋个不能见光的死鬼,也不是什么大事。

  死鬼葬在天机隐,昆吾最秘处。小师叔甚至修了一条虚空栈道,平日里他们来上坟在这栈道上即便一路欢歌畅饮也不会叫山中仙人听闻半点。

  自然,小师叔不管是少年时期、中年时期还是老年时期,从来也不会有放荡高歌的一面。

  而要说嘴贱眼尖,那不愧是她。

  她一眼就透过栈道看到山壁上晶莹剔透的一块东西。

  “这是个娃?”

  “这是块玉。”

  “昆吾山专养玉,只是这块…”